申请条件
(一)D级锅炉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2.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
3.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4.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注:详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四条。
(二)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2.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
3.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4.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注:a)详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b)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详见《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c)简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详见《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
(三)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保证制造产品的安全性能。
注:详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
(四)B级安全阀(安全附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注:详见《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附件C。
(五)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含B、C级载货电梯,C级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及B级及以下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3.须有申请许可制造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须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
4.须有一批能够保证进行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及技术工人。
5.须有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并应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厂房、实验和办公条件。
6.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和申请取证产品的技术管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