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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成都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办事指

发表于:[2018-08-31] 来源:web

  三、申请材料

  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一式贰份,不得手工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供总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自有产权、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核对原件),同时请提供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实际门牌号码图片打印件。

  6.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可以参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条,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描述)。

  7.经办人授权证明(要明确授权事项、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并将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证明件的正下方,授权的经办人要熟悉本企业申请事项情况)。

  8.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请在声明中明确本次申请具体提交的资料项目)。

  以上申请材料请提供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并将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抽杆文件夹内,一并提供申请表格的电子文档。

  另外,递交资料时,还需打印三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查表;领取经营许可证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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