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建设施工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建设施工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发表于:[2018-08-31] 来源:web

  来源:区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类)

  2、办理窗口:规划局窗口

  3、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窗口电话:(028)83690027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三、办理程序

  (一)窗口受理;

  (二)经办人初审,核实规划、踏勘现场、整理核对资料;

  (三)科室负责人复审;

  (四)局长审定并签发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

  (五)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

  四、申请材料

  ㈠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类)1份,并加盖申请单位(人)印章;

  ㈡ 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原件1份;

  ㈢ 选址意见书(限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㈣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㈤ 测绘单位出具的拨地测量成果(1:500或1:1000)4份(采用成都坐标系);

  ㈥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前置条件

  1、选址意见书(限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3、立项批准(备案)文件。

  【关闭】

© 2009-2020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