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类)
2、办理窗口:规划局窗口
3、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窗口电话:(028)83690027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三、办理程序
(一)窗口受理;
(二)经办人初审,核实规划、踏勘现场、整理核对资料;
(三)科室负责人复审;
(四)局长审定并签发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
(五)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
四、申请材料
㈠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类)1份,并加盖申请单位(人)印章;
㈡ 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原件1份;
㈢ 选址意见书(限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㈣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㈤ 测绘单位出具的拨地测量成果(1:500或1:1000)4份(采用成都坐标系);
㈥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前置条件
1、选址意见书(限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3、立项批准(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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