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申报资料要求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保健食品前,须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1、产品配方; 2、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3、生产厂区及厂区周围25范围平面图; 4、生产场所(车间)布局及生产用房平面图; 5、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卫生设施清单; 6、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或规范;
7、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卫生学检验报告和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8、产品标识(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样稿;
9、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检验人员情况等);
10、《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11、如为合作生产或委托生产加工的,应提供有效的合同书; 12、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3、其它有关资料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申请表等申报资料均使用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内容准确完整,不得涂改。除申请表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份多页的可以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资料均为原件,为便于审核和移交,防止遗失,申报资料请用文件夹装订送审。不受理邮寄的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