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1987年4月1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5月1日)
3.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51号2011年5月1日)
二、应提交资料
(一)首次申请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8.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审查意见书原件;
9.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许可期满换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审查意见书原件;
5.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许可证遗失补办
1.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码机构代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四)许可证变更
1.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码机构代证)复印件;
4.地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街道名称或门牌号变更证明材料;
5.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许可注销
1.注销申请;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卫生许可证原件;
4.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码机构代证)复印件。